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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罰五萬!事關電動自行車

2024年04月27日10:12   來源:江蘇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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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續(xù)航里程更長,加裝電池

怕夏天太曬,裝遮陽棚

……

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你知道嗎?

電動自行車因

非法拼裝、加裝、改裝

等問題引發(fā)的火災

是威脅消防安全的重要隱患之一

案例一

2023年4月3日,廣西河池,一男子騎電動自行車行駛在路上時,電動自行車突然發(fā)生自燃,幸好無人員傷亡。經了解,男子花1萬多元改裝了電動自行車,不料試騎行時,剛騎出500米就自燃了。

案例二

2022年10月11日,浙江杭州某路口,一輛電動自行車突然起火。經了解,該電動自行車車主自行加裝了電池,另外還配置了主板、顯示屏等設備。

非法拼裝、加裝、改裝后的電動自行車

會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消防說明書》

告訴您

這些行為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

通過實驗可以發(fā)現(xiàn)

更換過

三電系統(tǒng)(電池、電機、控制器)

的電動自行車

在正常負載和加大負載下

工作電流都有明顯提高

從而會導致

承載電流的控制線路和線束產生變化

嚴重時可能會出現(xiàn)

過熱、冒煙等現(xiàn)象

特殊情況下

可能會引起周邊可燃物燃燒

在某品牌電動自行車的說明書中

特別強調

用戶不得

擅自改裝、調整、拆卸

原裝(含蓄電池)配置

▲某品牌電動自行車說明書

根據(jù)《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規(guī)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拼裝電動自行車;不得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和蓄電池等動力裝置,或者更換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機和蓄電池。

2、有違法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經營行為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3、駕駛違法拼裝、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二百元罰款;加裝、改裝的,責令恢復原狀;拼裝的電動自行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

請勿購買和使用

非法拼裝、加裝、改裝后的

電動自行車

安全第一

轉發(fā)提醒身邊人

總共: 1頁   
作者: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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