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郵寄當遠離“刷臉”迷戀
2024年08月18日10:20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我用同城快遞文件,寄件時快遞員要求我通過人臉識別驗證身份,可下單之前我明明做過實名認證了,為什么還要再驗證一遍?”近日,北京市民鐘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在寄快遞時遇到了被要求人臉識別的情況。進行人臉識別后,鐘女士順利寄出了快遞,但她越想越不對勁,“寄個快遞有必要錄入人臉信息嗎?”(據8月5日《工人日報》報道)
隨著科技不斷發(fā)展,人臉識別技術已經在多個領域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比如在金融、安全、公共場所管理等領域,通過人臉識別技術,可以實現對客戶的身份驗證,有效防止冒名頂替等風險,不僅提高了效率和安全性,也為社會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
然而,令消費者感到疑惑和不解的是,在快遞郵寄領域,并不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也要求人臉識別驗證身份。不止北京一地,上海不少市民在寄快遞時同樣遇到了被要求“刷臉”的情況。不僅如此,不同下單方式、不同網點對于是否需要人臉識別,標準并不統一,基本是“各吹的各的號,各唱各的調”。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最大的擔憂是自己的人臉信息被快遞公司收集后,一旦企業(yè)管理不當造成信息泄露,會對用戶財產安全等構成威脅;一旦快遞企業(yè)濫用人臉信息,也會后患無窮。從快遞企業(yè)角度而言,收集用戶人臉信息就需要承擔人臉信息保護責任,一旦信息泄露,企業(yè)要為此擔責。從現行制度來看,“刷臉”寄快遞,既不符合最小原則,也不符合必要原則,因為用戶郵寄快件時,已填寫了姓名、聯系方式、寄件(收件)地址、寄遞物品信息、身份證信息等。
規(guī)范使用人臉識別,防止濫用勢在必行。在“刷臉”時代,絕不能為了一時便利而忽視了安全。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人臉識別信息采集與運用程序、隱私邊界。如針對哪些領域可運用人臉識別、哪些不能運用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并且要求信息采集和持有者嚴格保護人臉信息,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提供、傳播。對于與人身財產安全聯系緊密的事項,理當謹慎而為,不能一味交給“刷臉”來解決。如提高圖像采集技術,增加人臉識別設備制造、使用門檻,避免任意機構或個人可采集人臉信息并開通“刷臉”權限。
無論是出于個人信息安全保護,還是減輕快遞企業(yè)的信息管理成本,快遞收寄驗證與登記管理,都應當通盤考慮,作出統一的設計,遠離“刷臉”快捷的迷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