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檳(Champagne)氣泡細密、風味復雜,是世界上最受贊譽的起泡酒。在其盛名之下,許多香檳產區(qū)以外的生產商在產品包裝上大打“擦邊球”,以此作為銷售的噱頭。于是,從19世紀開始,香檳產區(qū)就一直在為保護其原產地命名制度作斗爭,努力捍衛(wèi)產區(qū)的權益與聲譽。
1941年,為了規(guī)范葡萄酒的生產與銷售行為,更好地促進產區(qū)的發(fā)展,香檳產區(qū)正式成立了香檳酒行業(yè)協(xié)會(Comite Interprofessionnel du Vin de Champagne,簡稱CIVC)。此后,除了經濟、技術、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職能外,“防止香檳之名被濫用”也成為了CIVC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們在世界各地設立香檳產區(qū)辦事處,并聘請專業(yè)律師來起訴侵權者,保護范圍涵蓋葡萄酒、食品、日化洗護等各個行業(yè)。在CIVC的努力下,目前中國、加拿大、韓國等120多個國家都認可了香檳的原產地命名制度,“香檳只產自法國的香檳產區(qū)”正在成為全球共識。
接下來,本文便列舉幾個有關香檳產區(qū)維護原產地命名制度的有趣案例。
1. 控告知名奢侈品牌YSL
1993年,法國著名奢侈品牌圣羅蘭(Yves Saint Laurent,簡稱YSL)推出了一款名為“香檳”的香水。除了名字一樣外,該香水的外觀與香檳瓶塞的形狀極為相似,瓶身還加上了金屬絲罩(香檳的瓶塞一般會用金屬絲罩進行固定)的設計,就連它的廣告語都極力向香檳靠攏:“For light, happy, and bubbly women(意為‘為快樂且活潑的女士甄選’,其中‘bubbly’有‘多氣泡的、活潑的’意思)”。上市后,這款香水大受歡迎,全球銷售額超過3,500萬美元。
不過,在熱銷的同時,這款“撞名”的香水也吸引了CIVC的注意。CIVC認為YSL侵犯了香檳產區(qū)的品牌權益,并在巴黎法院進行上訴,最終取得了勝利。敗訴后,YSL將這款香水更名為“Yvresse(由品牌名的首字母‘Y’以及有‘狂熱、陶醉’之意的法文‘ivresse’組成)”,并對其外觀設計進行了修改。
2. 與同名的瑞士小鎮(zhèn)持續(xù)爭斗
在瑞士,有一個名為香檳的小鎮(zhèn),人口不到1千。該鎮(zhèn)自公元885年以來就一直使用“香檳”的名稱,并于1657年開始種植葡萄。21世紀之前,這個小鎮(zhèn)生產的很多葡萄酒也會標注“香檳”的地名。為此,法國與瑞士進行了長時間的爭執(zhí)。法國生產商認為此舉是在利用香檳產區(qū)的良好聲譽,不利于維護香檳產區(qū)品牌的獨特性,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而瑞士生產商則認為小鎮(zhèn)的名字由來已久,在商品的包裝上標注這個地名是他們的權利。
1998年,在歐盟的支持下,法國與瑞士達成協(xié)議:瑞士航空公司可以在歐盟城市中途停留,但作為回報, 瑞士政府要在2004年之前禁止該小鎮(zhèn)在產品上使用“香檳”的名稱。據報道,在放棄“香檳”的名字后,該瑞士小鎮(zhèn)葡萄酒的年銷量從11萬瓶驟降至3.2萬瓶。有趣的是,在2008年,該小鎮(zhèn)內部投票后決定,將繼續(xù)爭取在酒標上使用“香檳”名字的權利。對于香檳產區(qū)來說,這場戰(zhàn)役可能并未結束。
3. 警告蘋果更改手機顏色的名稱
2013年,科技巨頭蘋果公司計劃在當年發(fā)布的iPhone 5s中加入全新配色。從提前泄露的圖片和視頻來看,新加入的顏色有灰色以及淺金色,分別被命名為“石墨色(Graphite)”和“香檳色(Champagne)”。對此,CIVC立馬向蘋果公司發(fā)出了警告。他們明確表示:香檳沒有特定的顏色,所以也沒有所謂的香檳色,任何使用香檳來描述產品的公司都只是謀求私利而已。如果蘋果一意孤行,那他們便不懼挑戰(zhàn)蘋果。
不久后,在iPhone 5s的新品發(fā)布會上,蘋果放棄了香檳金的說法,轉而使用更簡單的“金色”,后該顏色也被國人戲稱為“土豪金”。從CIVC對該事件做出的回應,我們不難看出香檳產區(qū)保護原產地命名制度的決心與力度。
總的來說,香檳產區(qū)在保護自己原產地名稱上成績斐然,他們將自己戰(zhàn)斗的身影留在了葡萄酒、洗護用品、內衣和鞋履等各個領域,為全世界知識產權的保護樹立了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