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2023年2月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2023年02月28日10:13 來源: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今天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fā)布
宿遷市2023年2月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4人
崗位簡介表
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專業(yè)技能測試、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備案等步驟實施。
?。ㄒ唬┌l(fā)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
公告發(fā)布網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sqhrss.suqian.gov.cn/。
?。ǘ┚W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工作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受理、資格初審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網絡報名。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3月2日9:00—3月8日16:00。報名網址: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報名人員(以下簡稱考生)在網上報名遇到技術問題可咨詢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5)。
2.資格初審與陳述申辯。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3月2日9:00—3月8日17:30??忌谫Y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招聘主管部門聯系,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3月2日9:00—3月9日16:00??忌鷮Y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見《崗位簡介表》。
3.繳費確認。考生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筆試費用為100元/人。完成繳費確認后,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繳費時間:2023年3月2日9:00—3月9日17:30。
4.注意事項??忌趫竺c資格初審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網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予以處理。
?。?)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忌W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最后一天報名的考生應及時查詢)是否通過招聘主管部門的資格初審。
(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3年3月10日 9:00—12∶00。
?。?)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考生網絡報名后,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通過繳費確認后的考生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
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5)。
(三)筆試
筆試由宿遷市委組織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3年4月1日(具體安排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yè)技術崗位、工勤技能類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各不相同。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tǒng)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專技類”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各招聘崗位的類別見《招聘崗位表》中“崗位類別”。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崗位另有規(guī)定除外)。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合格線??忌P試成績不低于筆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5.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到原報名網站查詢。
?。ㄋ模I(yè)技能測試
專業(yè)技能測試由宿遷市委組織部、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1.專業(yè)技能測試人選確定。對于需要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進入專業(yè)技能測試。達不到1:6比例的,按實際進入人數組織專業(yè)技能測試。
2.專業(yè)技能測試合格線。專業(yè)技能測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考生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專業(yè)技能測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須達到60分為合格。
3.專業(yè)技能測試內容。詳見《崗位簡介表》。
?。ㄎ澹﹫竺Y格復審和面試
1.排名成績合成。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結束后,排名成績按下列規(guī)則計算:
?。?)筆試崗位:排名成績=筆試成績。
?。?)筆試+技能測試崗位:排名成績=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
2.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根據考生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如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參加復審。
3.資格復審??忌鷪竺Y格的復審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其中: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含非在編教師)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機關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單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事業(yè)單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事業(y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一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門審核。
4.遞補規(guī)則。經招聘主管部門現場審核,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招聘主管部門要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忌鸁o異議的,招聘主管部門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忌鷮Y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場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
5.面試繳費??忌谫Y格復審通過之后,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6.確定面試人選。資格復審完成后,招聘主管部門將擬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面試人選名單在發(fā)布公告的網站上公布。
7.面試。面試由宿遷市委組織部、宿遷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1)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崗位另有規(guī)定除外)。
?。?)面試合格線。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總成績合成。規(guī)則如下:
?、俟P試+面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诠P試+技能測試+面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
?。w檢
體檢工作由宿遷市委組織部、宿遷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時間另行公告。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無技能測試崗位按筆試成績確定,有技能測試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確定,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
?。ㄆ撸┛疾?/P>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豆珓諉T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若報名時在職但考察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未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結束前,除資格復審已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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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結束后,招聘主管部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發(fā)布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反映的問題經招聘主管部門查實后影響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招聘主管部門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政策咨詢電話
0527-84389808(宿遷日報社)
0527-84399052(宿遷市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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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80908989(宿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0527-84338685(宿遷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0527-82289027(宿遷市農業(yè)農村局)
0527-84363690(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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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0527-84368839(宿遷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處)
0527-8435905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